【数据分析】“红色通缉令”背后你所不知道的5个真相

2015年4月28日

近日,官方公布了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员名单,掀开中国打击“外逃人员”的冰山一角。这是2015年3月中国启动的“天网行动”的一部分,引人瞩目。

“红色通缉令”上的百人名单,跨越地域、领域和不同级别,是中国“外逃人员”群体的缩影。智谷趋势对“外逃人员名单”进行独家数据分析,向你揭示隐藏在数字背后的一些信息。

数据分析发现,在人员外逃到发布通缉令的时间间隔上,2012年11月十八大之后出现了明显变化。十八大前,从人员外逃到发布通缉令的平均时间间隔为29个月,十八大之后间隔缩短为9个月。这说明,以十八大为节点,中国对“外逃”事件的应对大大提速,反腐体制资源得到充分的动员。

1近五年外逃人数占一半

名单中涉及人员出逃时间的跨度极大(1996—2014),共19个年头。根据数据统计,名单上的出逃人员数量在2010年后遽然加大。百人名单上共有49人在2010-2014年间出逃,占名单总人数将近一半。

图表来源:新浪

名单中26位外逃的党政机关人员中,有12人在最近五年外逃,也接近一半的比例。

这正符合了《财经》杂志2013发布的《中国“裸官”报告》的判断:中国进入了“贪官外逃高发期”。

为数不少的贪官在外逃前已将财产及亲人转移到国外,这部分人的行为构成“裸官”现象。与中国进入“贪官外逃高发期”相伴的,是高层开始重视问题的严重性,频频出台政策大力度打击“裸官”。

本次“红色通缉令”的面世,折射出中国贪官外逃加剧与官方强力遏制之间的胶着。由于如今资本性外逃增多,已经严重影响到中国金融稳定和市场安全;而且外逃官员数量激增,级别越来越大,动摇民众对社会治理及国家前景的信心。

2能源矿产类企业外逃人员较多

若按外逃人员涉案单位分类,百人名单中企业人员为54人(不包括金融机构,下同),占比超过一半;公职人员为26人,超四分之一。

54宗企业人员外逃事件在各时间点均有发生,但两个时间段构成了外逃的小高峰。1998—2003年是一个高峰,共有15名企业人员出逃;从2009—2014年,共有33名企业人员外逃,构成另一个高峰。公务员外逃的高峰也集中在同一个时期,26个外逃公职人员中有18人是在2007—2014年间外逃的,占比70%。

据智谷趋势统计,能源矿产系统的外逃人员共有14人,房地产系统的外逃人员共有4人,进入2009年后,这两个系统的外逃人员共计13人,占两系统总人数的72%。

能源矿产与房地产行业这几年一直属“暴利”领域,成为滋生腐败的重灾区。

3出逃人员最多的银行

本次“红色通缉令”上,曾在金融单位任职的人员有15人,其中,银行人员有9人。金融系统是“人员外逃”的多发区,银行则是“金融系统外逃”的重灾区。

出逃的9个银行人员中,有3位是中国银行、3位是中国工商银行、两位是中国农业银行,还有一位是交通银行。

9个银行系统出逃人员中,有4个人属于银行分行的一把手,他们分属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在时间分布上较为分散,分别是1998年、2001年、2007年和2011年。这说明,中国的银行“人员出逃预警系统”存在普遍性的漏洞,仍有待完善。

4交通系统7人上名单

智谷趋势统计发现,交通系统共有7人上榜,分属于海事、高速公路、铁路等运输系统,人员身份较为多样,包括出纳、财务主任、总工程师 、总经理等等,其中一共有3位出逃人员的职位与财务直接相关。

在时间分布上,交通系统有4起外逃事件发生在1998—2002年期间。这期间,正是以高速公路建设为代表的交通项目“大跃进”阶段,巨额的建设投资流入到了交通系统。

2002年出逃的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玉荣的案例颇具标本意义。

黄玉荣的弟弟黄裕陵曾是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院长、丈夫石发亮曾是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而黄玉荣曾任河南省交通设计院办公室主任。黄玉荣家族通过裙带关系把持交通系统,借用工程大肆敛钱。

黄玉荣任副董事长的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是河南省交通厅管辖的国有企业。当黄玉荣预感要出事后,通过提前办理的各种手续,潜逃出国了,其子也提前移民美国。

根据财经杂志的《中国“裸官”报告》,自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外逃贪官呈现出“筹划时间长,准备精细;妻儿在案发前移民国外;外逃公职人员以国有企业负责人为主”的典型特征。因此说,2002年发生于交通系统的黄玉荣案件具有典型的标本意义。

5十八大后发布通缉令更快速

从出逃到发布通缉令的时间间隔,我们可以窥探“人员外逃”反应体制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在名单上看,从外逃时间到发布通缉令的间隔长短不一,短的在出逃当月即被通缉,如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库主任乔建军;而间隔时间最长的则是北方国际广告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香港佳达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程慕阳(2010年去世的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2000年8月因贪污、窝藏转移赃物而潜逃加拿大,但他的通缉令是在14年后的2014年8月27日才发出的。

统计数据显示,百名出逃人员从出逃到被通缉的时间间隔大约为2年。不过这种时间间隔在十八大之后急速缩短。在十八之前,从人员外逃到发布通缉令的平均时间间隔为2年5个月,而在十八大之后,时间间隔缩短为9个月。

2012年11月8日十八大召开之后,中国的反腐态势长期保持高压,这种高压也非常直接地反应在通缉令的发布速度上。从散点图可以看出,2012年后的通缉时间普遍缩短。

此外,在十八大之后外逃的25人中有12人在外逃后半年内即被发布通缉令,比例高达48%;而在十八大之前,75个外逃人员中仅有15人在外逃后半年内被发布通缉令,比例仅为20%。这很好的说明,中国的“人员外逃”预警机制得到升级,高层追赃追款的措施初见成效。

十八大前,20%的外逃人员在半年内被发布通缉令

十八大后,48%的外逃人员在半年内被发布通缉令

从“红色通缉令”看,名单上共有25人在十八大之后出逃,占名单总数人1/4,其中包括17名企业人员、2名金融机构人员和6名公职人员。

这六名外逃公职人员,从外逃时间到红色通缉令发布时间的平均间隔大约是7个月,低于平均时间间隔。这表明,经过一系列的反腐组合拳,我国“贪官外逃”的应对机制可能得到加强。

然而,挑战依然巨大。《中国“裸官”报告》指出,中国裸官外逃的特征在近几年开始出现新变化,呈现新特征,包括:

一、 携款数额陡升,向过亿元方向发展,其中资本性外逃增多,已经严重影响到中国金融稳定和市场安全;

二、 外逃人员中官员数量激增,且级别越来越大;

三、 追赃和追捕难度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加强国际反腐司法协助。

观察中纪委和中组部的一系列通知,十八大后,中央已经意识到贪官外逃的严重性并加以重点整治。

在一系列的政策中,最具标志性、也可能最具实效的动作是2014年2月中央组织部正式规定,今后,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成员岗位在内的5类岗位,将不得由裸官担任。现任岗位上的裸官,要么由其配偶(没有配偶的由其子女)主动回国,要么接受岗位调整。

若非“裸官”现象有恶化趋势,否则中央无以祭出此釜底抽薪之法。

整治外逃贪官,中央的办法可归结为堵和抓。本次公布“红色通缉令”,便是中纪委欲发动全民力量,吹响追逃追赃的集结令,声势之大,力度之强,前所未有,效果可期;然而,治本之策还在防范于未然,这有待于反腐制度的及时跟进。

本文转载于智谷趋势(zgtrend)

© 版权声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