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推荐小说或电视剧算是侵权吗?

我儿子特别喜欢看电影速看这类的小视频,发现现在网上很多分享小说或者电视剧电影的小视频,那么我们从知识产权方面来分析一下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对原作品的侵权?

是否侵权取决于如何“推荐”

如果主要是从作品的表现手法、人物特点、撰写手法、艺术价值、寓意等角度进行评述和推荐,且对原文的引用仅限于评述前述角度,且引用的量没有太过的话,一般构成合理使用,不侵权(就像语文课对作品的评述那种方式)

如果主要是对作品的具体内容(剧情)进行讲解,例如“速看”、“几分钟看完……”等,再现作品的主要内容,则可能构成对原作品的替代,导致部分观众看完推荐视频不再看原作,则可能构成侵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但是具体要看你做视频剪辑的目的,剪辑电视剧或电影的片段,如果不以商业变现为目的、单纯做推荐、分享或介绍的是不算侵权的,如果涉及到变现但没有申请授权是侵权的

如果主要是对作品的具体内容(剧情)进行讲解,例如“速看”、“几分钟看完……”等,再现作品的主要内容,则可能构成对原作品的替代,导致部分观众看完推荐视频不再看原作,则可能构成侵权。就比如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视频剪辑博主侵权赔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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