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起家坐拥12亿资产,湖南首富吴志剑为何坐牢还不忘行骗?

他是文艺青年,自幼酷爱文学,文采斐然,写过多部电视剧,如《黑影》、《白金杯》等;

他是优秀企业家,白手起家,几度创业失败,却越挫越勇,坐拥12亿资产,一度成湖南首富;

他也是猖狂至极的诈骗师,骗银行、骗出租司机、骗自家员工,甚至入狱后,在服刑期间还诈骗了港星陈百祥4000万。

吴志剑,拥有三重面孔的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01:艰难岁月

吴志剑是湖南常德人,他家世不错,母亲颇有才艺,父亲更是任县文化馆馆长兼国家曲艺协会会员,堪称书香门第,令旁人艳羡。

可好景不长,作为“文化人”的父母被十年动乱波及,家庭境况急转直下,当时只有6岁的他,还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就不得不在绝境中求生。

幸运的是,残酷的命运,也常常给予人希望。

恶劣的成长环境,不仅没有击垮吴志剑,反而让他磨练出异于常人的坚强品质。

为了换取糊口的米粉,他每天都去大街上捡烟蒂,或是找些其它的活干。初中未毕业,便又“上山下乡”到慈利乡下,但即便如此,他只要一有空闲时间,便如饥似渴地阅读书籍,其中尤其偏爱文学作品。

这样的艰苦岁月,一直持续到他应征入伍方才结束,同时,常年阅读也让他拥有不俗的文学才华,并在此后慢慢展现出来。

在部队中,他一边训练,一边开始写作,在内部报刊发表了不少“豆腐块”作品。据传闻,他还因此得到了部队某领导女儿的垂青,只可惜由于一些原因,“文艺青年”吴志剑婉拒了对方心意。

如期退伍后,吴志剑回到常德,在当地公安局中谋得一份宣传岗位,而在任职期间,他又写下《白金杯》、《黑影》两部剧本,此后还被拍成电视剧搬上荧幕,吴志剑也因此获得不小的名气。

可以预测,如果他坚持在文学这条道路上走下去,很可能会收获不凡的成就。

但出乎意料的是,他根本志不在此!

原来,即便吴志剑已经长大,生活条件也大幅改善,但曾经那贫苦窘迫的童年,在午夜梦回时依旧如阴霾般笼罩心头,也正因此,他对财富的渴求也成了一生的执念。

改革开放后,他不顾亲朋好友劝阻,选择辞去公安局差事,接着又毅然下海经商。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无比向往的商海,竟远比自己想象得更加艰难!

02:商海逐浪

事实证明,吴志剑在经商领域中,并未拥有同文学上一样优秀的天赋。

最初,他用自己的2000元稿费,与昔日知青好友合办了一家养鸡场,结果一场突如其来的鸡瘟,导致2000只鸡一夜死亡;

接着,他又用自己的“知名度”和当地广播局合办一家广播公司,结果谈到一半,广播局竟中途退出,计划中的公司“活活”胎死腹中;

之后,他又创办一家水泥预制板厂,开始一切顺利,让吴志剑看到了一些希望,但产品出来后,质量却死活都过不了关,根本无法打开销路,不久后工厂只能倒闭关门。

然而,即便连续遭遇三次挫败,又将身家几乎亏完,吴志剑却反而越战越勇,毕竟他经历过更加艰难的童年。

这一次,他凑足8个伙伴与800块钱,便决然赶往深圳淘金。

由于资金不足,初期尤为艰难,9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甚至得靠捡易拉罐、睡公厕过活。

直到吴志剑通过种种手段,拿到一个商场的承包权,依靠转手倒卖积压服装、彩电、冰箱等物品,方才淘到“第一桶金”。

同时经此一役,吴志剑似乎打通了任督二脉,事业一反从前的不顺,开始“青云直上”起来。

他用商场赚来的钱,在深圳创立了泰华真皮制作有限公司,然后回老家常德开设真皮加工厂,成为国内首家生产真皮的企业,运营数年后大赚特赚。

接着,吴志剑更是大踏步扩张商业帝国。

在广东湛江成立分公司,建水晶宫大酒楼;投资1亿,建国内最大的敷铜板厂,年销售额达1600万美金;成立国润小汽车公司,拍下大量车牌,最多时手拥478张深圳出租车牌。

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成功,吴志剑的身家水涨船高,野心也愈加膨胀,更关键的是,他在金钱中慢慢迷失自我,法律观念竟愈加薄弱,已有部分生意触及了灰色地带!

03:走歪!自我毁灭!

生意的扩张,急需大量的资金,吴志剑空有野望,却“囊中羞涩”,无奈之下,他只能想尽办法弄钱,然而苦思冥想下,却动了歪脑筋。

从1992年到1997年,他利用集团公司的车牌玩起了“空手套白狼”,违规操作反复抵押,共从银行贷得11笔款项,总计4亿多元。

同时,这些车牌又被吴志剑辗转出租、出让,当地许多人不清楚其中门道,几乎人人被骗几十万,凄惨至极。

更过分的是,他连自家汽车公司的员工也不放过,以“融资”之名下套,诈骗200多名员工,金额高达1.02亿元。

另一边,连续行骗的吴志剑得偿所愿,聚集起大量资本,开始疯狂扩张。

他投资1亿,买下深圳嘉宾大厦的发展权益;又在上海与深圳分别建立22层、28层的政华大厦;

再投资2亿,建政华科技城、政华广场、银座大酒店、龙润制衣厂、美食达工业公司……

到2000年,吴志剑身价已达1.15亿美金,在“中国十大富豪”中排名第九,成为湖南首富。

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2000年,吴志剑的犯罪行为遭到揭露,被深圳法院公开处理。

得知事情严重性的他,慌忙潜逃,直到2年后方才被警方抓捕,于2003年被判处17年刑期。

但即便在服刑期间,吴志剑依旧死性不改,竟然借用“保外就医”的机会,再次施行诈骗。

这一次,他盯上深圳资本市场,利用曾经注册的20多家公司来回“折腾”,仅仅2-3年,便诈骗了6000多万。

值得一提的是,受害人中还包括著名港星陈百祥,被骗4000多万港币。

而当吴志剑再次出庭时,两鬓斑白的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同时解释道:“我只是看以前的老员工过得很落魄,想帮帮他们。”

……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初期的几十年中,国内一边正经历剧烈转型,另一边相应的法治与机制有时跟不上变化,而在那个特殊的中国式商业环境中,不少企业家为了生存或更前一步,往往禁不住诱惑,游走于灰色地带。

然而,那个时代已远去,如今的法制建设已相对完善,企业家更应做到的,是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触犯法律红线,否则一步错,便是步步皆错,最终万劫不复。

直到如今,再提及“吴志剑”这位湖南前首富时,可能更多的还是,一声叹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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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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